上诉法院强调了这样一个事实

事实上,有充分的理由说明为什么谈判国不想建立在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拘留人员的法律权力。鉴于共同第 3 条适用于“冲突各方”,而第二议定书适用于能够执行第二议定书的非国家武装团体,莱格特法官将重点放在国际人道法的基石之一:互惠。他指出:“……赋予拘留权意味着授权持不同政见者和 手机号码数据 叛乱武装团体进行拘留。对于大多数在其领土上面临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国家来说,这将是令人厌恶的,它们不希望赋予叛乱分子和叛乱分子任何合法性,也不愿承认这些团体有权行使国家主权核心方面的职能”(第 245 段)。因此,:“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最初的《日内瓦公约》草案规定,《日内瓦公约》全部内容适用于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但遭到了”谈判国的拒绝(第 178 段)。

如果共同条款

 

和议定书 II 被解释为暗示在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实施拘留的权力,则有必要(但不可能)确定这种暗示权力的范围
如上所述,国际人道法禁止任意拘留。第 99 条规则的评注解释说,国家实践将此规则确立为适用于国际和非国际武装冲突的习惯国际法规范,并指出任意剥夺自由不符合共同第 3 条所反映的对被拘留者进行人道待遇的要求。

在这方面

 

共同第 3 条和规则第 99 条强化了对任意拘留的一般禁止。这一禁令反映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三、以人为本的自动化平衡技术与人 国际公约》第 9(1) 条中,该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或拘禁”,并要求任何剥夺自由必须“根据法律所确定的理由和程序”。这些措辞一方面呼应了禁止任意剥夺自由的规定,另一方面呼应了禁止非法剥夺自由的规定。

由此产生了两个要求。第一,正如人权委员会关于自由权的一般性意见(第 11 段)所确认的那样,任何缺乏法 加拿大數據  律依据的拘留都是非法和任意的,因此违反了禁令的两个方面。第二,法律的定义必须“足够精确,以避免过于广泛或任意的解释或应用”(第 22 段)。如果一个人在没有此类法律授权的情况下被拘留,则剥夺自由是非法的,从而违反了第 9(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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